自然灾害中,房屋受损可以有补偿了!深圳巨灾保险扩大保障
记者 张程
2016-03-12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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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深圳市2016年巨灾保险协议签署仪式在市民政局举行。新一期巨灾保险不仅扩大了保障范围,还新增加了住房损失补偿等内容。

深圳市2016年巨灾保险项目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按照市政府确定的采购方案既定程序和定价原则,由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分公司、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和华泰财险深圳分公司3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的“联合共保体”中标,获得了今年我市巨灾保险的承保资格。

与过去相比,今年巨灾救助保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从暴风、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滑坡等15种灾害扩大到了这些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和核事故风险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残疾救助、身故救助及政府启动和应急程序所提供的保障。

此外,还新增了住房损失补偿。在保险期间内,如因基本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引发承保区域内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也可以获赔。每户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万元每次总限额为2亿元。该项目希望通过对灾后群众生活性住房倒损予以一定补偿。

据悉,该保险的承保对象可谓广泛,当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均可成为承保对象,包括常住人口和临时来深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

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李万亮表示,市民可通过浏览政府官网和保险公司平台查询并购买这一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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