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1万元/辆补贴!广东开展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21-06-29 21:00
摘要

6月2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发布《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按照广东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释放消费潜力,现决定开展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期限是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月2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发布《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按照广东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释放消费潜力,现决定开展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期限是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告》指出,补贴期限内,持有广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7月1日之前,且2021年7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 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公告》要求,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公告》明确,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万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5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公告》提醒,补贴流程是:7月1日以后,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汽车以旧换新”栏目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属于补贴对象的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后,由经销商协助在“汽车以旧换新”栏目完成信息登记。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后,进入“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栏目,填写车牌号、本人收款银行账户等信息,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照片,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省级补贴资金自行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银行账户。

(原标题《最高可获1万元/辆补贴!广东开展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编辑 编辑-张克(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王雯,新闻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