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身份证异地办理又开通15个省!

见习记者 张燕
2016-10-31 06:25
摘要

11月1日起,深圳警方又开通第三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包括山西等15个省市。

11月1日起,深圳警方又开通第三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包括山西等15个省市。这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是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

不过,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4个自治区全境以及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等部分地区因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开通这些地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上述山西、安徽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居民可在我市2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同时我市户籍居民也可在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异地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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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三种,适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

11月1日即将开通的山西、安徽等15省(直辖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要求与前期我市开通的广东省内、海南、北京、上海等省(直辖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条件、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一致,仍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方式,即申请人应在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网址:http:// hzyy.szga.gov.cn)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受理,自愿任意选择全市26个异地受理点,携带相关资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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