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所有在建工程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

读特记者 杜婷
2020-02-01 20:17
摘要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复工的,应报相应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复工。

1 月 31 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获悉,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工地传播,根据省、市有关部署,严控复工时间。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下同)不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能提前返回工地。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复工的,应报相应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复工。

此外,将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工地现场人员流动。引导从业人员尽量不要外出,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对春节后抵(返)深的湖北籍人员,应经 14 天的隔离观察,配合社区"三位一体"防控小组进行健康监测,未经隔离观察的,不得进入工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病知识,将疫情防控教育纳入三级教育范围,引导劳务人员关注自身健康,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其自我保护和预防意识。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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