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转移群众逾28万人
记者 方胜
2016-10-22 17:31

台风“海马”10月21日12时40分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登陆。受其影响,21日起我市平均风力6-8级,最大阵风10级,21日12时至21日18时,全市平均降雨60毫米,累计最大降雨139毫米。

台风“海马”使我市受到严重风雨影响。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坐镇指挥,市三防指挥部提前部署、科学防范,各区、各部门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体市民广泛响应,各项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

4名市民因灾受轻伤

记者从深圳市三防指挥部了解到,截至21日20时,我市尚未收到重大灾情和人员因灾死亡报告,总体风情汛情较为平稳。主要灾情有:

一是4名市民因灾受轻伤。其中,3名市民被刮落树枝砸伤,1名为被大风吹倒摔伤,均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二是全市有930棵树木和部分市政设施受损。台风影响期间,全市树木倒伏断枝930棵,城管部门已及时进行清理加固。户外广告牌6处受损,交通设施倾倒14个,受损路灯3处、电线杆2处,均已安排人员维护。

三是29条输电线路发生故障。台风期间,输电线路累计跳闸29次,供电部门已经恢复送电20次,其余正在逐步恢复。

四是全市共发生道路积水13处。平均积水深度0.1-0.3米,均已妥善处置或随雨势减弱自行消退。

五是1处围墙倒塌。光明新区一处空危房发生倒塌,未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全市转移群众逾28万人

我市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台风工作的首要位置,从21日0时起全市启动防台风和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实行停工、停业、停市、停课“四停”,并严格落实省防总“五个百分百”要求,共转移危险区域群众282547人,海域内2216艘渔船全部落实避风措施。

防风方面,重点加强在建工地、户外设施、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防汛方面,重点保障中小型水库和低洼地、地下空间的防洪安全。全市164宗水库,均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全市河流均在安全水位以下运行。防次生灾害方面,重点做好地质灾害和危险品防控。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取消航班578班次,停运公交线路283条。全市道路客运车辆停运,码头停止作业。21日深圳北站取消所有动车组列车,广深线城际动车全部停运,深圳站和深圳东站始发的部分长途列车停运。应急队伍准备、应急物资准备、避险救助、信息发布等方面,也依据预案妥善实施。

随着台风云系外移和逐渐减弱,市气象局于21日17时40分取消台风预警,我市于21日17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降级为Ⅲ级,并于21日21时结束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编辑 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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