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停车“预缴费”拟改为“事后支付”
记者 解树森
2016-10-18 03:25

路边收费泊位的设置规划如何更加科学?收费、管理如何更高效便民?记者17日获悉,市政府法制办将于10月28日举行《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的修订听证。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施行。我市路边停车收费推出以来,一直采取预缴费购买停车时间的模式,车主需先预估好自己将要停泊的时间,先缴款购买相应时长。“预缴费”的不便一直备受市民诟病,《意见稿》拟推出“事后支付”的新方式。

据规定,使用人选择事后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绑定信用卡,或选择其他已绑定信用卡的支付方式。使用人应当在车辆驶离路边临时停车位后的第二天(不含停车当天)24时前,按照规定的计费标准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如果选择事后支付模式,但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路边临时停车使用费的,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以在车辆驶离停车位的第二天(不含停车当天)24时后在绑定的信用卡内扣除相应数额的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10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将针对《意见稿》举行修订听证,主要讨论问题为,道路停车位的设置规划方案及停车位设置点,如何更加科学、高效地向公众征集意见?因道路条件变化,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认为道路停车位设置点不合理,需调整道路停车位设置点的,相应的调整程序如何更加高效便民?停车收费时段以每天24时为终点,次日继续停放重新计算停车次数是否合理?采取后付费方式缴纳停车位使用费的,实行绑定定信用卡方式是否必要,还有无其他方式可以保证后付费方式落实到位?因系统故障造成多收费,申请退费时,如何处理更加高效便民?停车不缴费、欠费不交等的,应当如何处理?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还需提供哪些便民服务?

据介绍,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可关注“深圳市法制办”微信公众号,并于10月28日下午14:30—17:00期间进入微信公众号参与听证。

见习编辑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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