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警民携手共筑和谐环境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焦雪珂 王敏华 文/图
2020-01-17 17:59

爆竹声中一岁除,旧时过年都离不开燃放烟花爆竹来烘托喜庆的氛围。但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大,禁燃烟花爆竹逐渐成为市民普遍关心的一件事。为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环境,1月17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集中宣传日活动。

在本次宣传日活动中,宝安公安分局将向市民普及《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禁售禁放政策。同时向人民群众宣传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性和后果。

据宝安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宣传力度,宝安区各派出所已在城区主要街道、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了宣传点,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材料、现场“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开展广泛宣传。

记者来到镇南派出所的宣传点,看到活动现场摆放了精致的展板和宣传画,引来了不少群众围观。“我们向居民发放了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手册,并进行现场宣讲。”镇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多数市民都表示支持,承诺将会遵守规定。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人人受益。”此次禁售禁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不仅强化了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认识,也为后续实现禁燃禁放工作常态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为了每个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宝安警方提醒,做守法的文明市民,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建安全文明的环境。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焦雪珂 王敏华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