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桂市长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专段论述法治政府,全篇法治底色鲜明,‘法味’浓郁,体现的法治担当开辟了全市法治建设新境界,让人耳目一新、备受鼓舞、倍感振奋。”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中《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获得了法律界人士的一致高度评价。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深圳正坚决扛起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的主体责任,向民主法治建设领域先行示范目标迈进。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相关主体责任单位,都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表达了法治建设者“不负韶华,只争朝夕”的工作热情。
构筑法治城市示范的“硬脊梁”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法治体系就是‘强筋健骨,壮直脊梁 ’的纲,必须通过全面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机构职能,打通运行机制这条‘任脉’,通过立法推进,打通制度构建这条‘督脉’。”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这样描述。
他认为,一方面要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把稳”依法治市这个“方向盘”,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轮驱动、并驾齐驱,全市法治部门既出彩又出力、多献良计,使工作既走深又走实。另一方面要在立法“变通规定”取得突破,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这一重大“法治红利”,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在城市更新、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企业破产等立法项目上作变通规定,率先建立回应深圳治理需求、改革创新和民生需要、适应深圳水土的法律法规体系。
锻造法治城市示范的“铁肩膀”
“法治城市示范”使命在肩,考验着我们肩膀的负重度。在稳步提升改造戒治质量,落实《社区矫正法》,从而为城市提供安全产品等领域,将使命必达;在法治政府创建、营商环境优化、模范法治社会建设等领域,将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善于作为,用“铁肩膀”扛起硬任务。
蒋溪林认为,建设“法治城市示范”首先要在“创建”上取得突破,一举夺得这块金字招牌。还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突破,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法治化,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在深圳投资兴业的信心。同时要在建设模范法治社会取得突破,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夯实法治城市示范的“真功夫”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表示,全市法院将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他认为,首先要聚焦一流法院建设,厘定法院发展新思路。把握好整体与重点的关系,牢牢把握党对法院绝对领导的“定海神针”,保持法院整体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特字当头,将深圳法院发展融入深圳标准、深圳质量、深圳品牌和深圳公信力“四位一体”建设中,着力打造特色化法院体系,凸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院的特色本质。同时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积极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法院与法院之间、司法与社会之间的深度融合;并激发深圳法院创新基因,加快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送达、庭审、裁判文书等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努力再造深圳法院新标杆,彰显深圳一流法院的时代性。
同时要提升服务保障新水平,发挥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职能,深化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善用司法建议,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还要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推动深圳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着眼“民生幸福标杆”,妥善处理危害公共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就业、医疗等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做好“可持续发展先锋”,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助力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万国营认为,深圳法院必须当好改革发展新尖兵,继续先行先试,找准力点发力,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助力法治深圳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法院的改革发展提供更多的深圳经验、深圳方案、深圳样板。
为此,更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活法院发展新动能,加强对人才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历练,在急难险重、大风大浪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严峻复杂的斗争中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锻造烈火真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特区法院队伍。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