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0月13日晚通报称,该院日前以受贿罪对广东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崔河(厅局级正职)决定逮捕,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宋德平(副厅级)决定逮捕。这两起案件的侦查工作均正在进行中。
崔河简历
崔河,男,河南孟津人。1950年3月出生,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广东省政协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68年10月至1972年11月在仁化县务农,任公社、县团委委员,大队团支部书记;
1972年11月至1973年8月任仁化县董塘公社水利员,红旗渠副总指挥;
1973年8月至1976年8月就读华南师大政治系政治专业,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
1976年8月至1979年8月任韶钢中学教师、团委书记、政工组长;
1979年8月至1988年3月历任韶关第一棉纺厂政工科、宣传科理论干事、车间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副厂长;
1988年3月至1994年12月任清远市纺织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2年12月至1994年12月任清远市金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4年10月至1996年任清远市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副市长;
1998年3月至2000年6月任广东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00年6月至2010年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东省政协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政协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0年10月26日,担任广东省流通业商会会长。
2010年12月,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宋德平简历
宋德平,男,汉族,广东梅县人,1963年4月出生,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01-1989.04 广东平远县财政局农财股办事员、副股长、股长;
1989.04-1989.11 广东平远县财政局副局长;
1989.11-1991.05 佛山市财政局科员;
1991.05-1995.08 佛山市财政局副科长、科长、局长助理;
1995.08-1997.02 佛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7.02-2001.08 佛山市社会保险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7.09-2000.07 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08-2003.03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社保基金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03-2004.07 佛山市南海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正处级);
2004.07-2007.01 佛山市三水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02-2010.01 佛山市三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01-2010.12 佛山市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
2010.12-2011.01 佛山市委秘书长;
2011.01-2015.10 佛山副市长。
2016.07 接受调查。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