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女儿的教育意见不合,丈夫竟一口咬在妻子鼻子上
深法宣 通讯员 常爱旻
2020-01-02 15:24

近日,坪山派出所接到第三人报案称,在深圳市坪山区大东城内,一对夫妻发生争吵后,丈夫仇某某咬伤妻子陆某某鼻子和左手中指,并将陆某某推到在地后摔门而去,邻居见状报案。

坪山派出所出警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了解到,仇某某与陆某某是一对已经结婚十七年载,女儿早已上高中的夫妻,两人主动向派出所要求调解解决此事。随后,坪山区司法局驻坪山派出所调解员唐佩向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确认双方当事人的状态都适合调解后组织双方进行了此次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双方矛盾的起因,发现两人因对女儿的教育问题上意见不合,即将在明年高考的女儿竟忽然想要参加艺考,妻子陆某某对此事并不支持,谁知丈夫仇某某素来是个“妻管严”,在此事上却坚持称“女儿已经大了,应该支持女儿的选择”。妻子陆某某随后对丈夫和女儿指责不停,丈夫仇某某气急之下,一口咬在了妻子的鼻子上。

调解员了解事发经过后对这对夫妻规劝,都是为了女儿好,夫妻之间应当多倾听、多沟通。丈夫冷静下来后认错态度良好,也立马向妻子道歉。调解员随后也向丈夫仇某某告知:“婚姻中摩擦在所难免,但不能危害另一方人身安全。人身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尊重他人人身安全也是尊重他人人格的表现。”随后在民警及调解员的见证下仇某某签署了《反家庭暴力告诫书》,仇某某看后也将相关法条拍下以作警戒,表示下次决不再犯。之后,陆某某与仇某某两夫妻单独沟通后,两人达成一致,仇某某向陆某某赔礼道歉,陆某某也承诺,以后子女教育会尊重丈夫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坪山区司法局也提醒广大市民,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求得共枕眠,夫妻之间遇到问题要注意沟通、学会尊重、恰当方式,学会合理的化解矛盾,且行且珍惜。

编辑  周其丽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常爱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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