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想要看烟花?小心有“炸”!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20-01-02 14:34

“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想必这句歌词大家并不陌生。绚丽的烟火最能增添节日气氛,不少地区的烟花秀常常霸屏朋友圈。

然而美丽的事物背后常伴危险烟花虽美却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咱们可是明文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的!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下面几个案例不得不让人警醒烟花爆炸的危险性!

案例NO.1

2019年12月4日,湖南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违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

案例NO.2

当地时间2019年11月20日,意大利西西里岛一家烟花工厂起火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

案例NO.3

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消息,2019年11月19日,一辆烟花爆竹运输车在南阳境内高速的匝道侧翻起火爆炸,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NO.4

2018年11月26日10时35分许,山东临沂市沂南县湖头镇前杜家哨村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爆竹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

案例NO.5

2018年2月16日23时50分许,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碧桂园假日半岛小区内的垃圾清运收集点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系残余烟花爆竹引起。

注意!

眼下进入岁末年初阶段,烟花爆竹进入生产销售旺季,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冒险作业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引发严重安全事故的导火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点强调要深化煤矿、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深化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精准治理。

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酿成悲剧!

并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严禁在深圳市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人民币2000元。

以上种种均提醒着我们关于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不管是企业或是市民均需提高警惕,牢记在心。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大伙须知↓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临近年关,违法作业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铭记于心。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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