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那边卖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挖源”行动严查

读特记者 何泳 文/图
2019-12-30 17:50
摘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挖源”统一执法行动!

最近又有不法商家竟敢胆大地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读特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联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挖源”统一执法行动!

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保持高压的监管态势下,深圳市坪山区门店销售不合格、未经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电动自行车尚未列入登记上牌管理,销售、使用两个环节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了电动自行车管理上的难题和顽疾。

为了保障坪山区元旦春节前的道路交通安全,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坪山大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挖源”统一执法行动。

经过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区域的细致摸排,本次联合行动最终收集到了6条涉嫌销售不合格或未经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线索。“挖源”行动开始后,两部门的执法人员立即分组前往线索对应的销售门店进行溯源检查,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

此次联合行动从方案制定、业务交流、线索摸排开始就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的关注。坪山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0家、电动自行车修理门店1家,发现涉嫌违法销售单位4家,扣押无CCC认证电动自行车7台,扣押无执行标准号、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头盔 4个,扣押检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座垫3个,扣押检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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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在此,提醒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及广大消费者:

1、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任何加速装置。

2、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对公告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必须立即停止销售。

3、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查验产品标识,保留购买凭证,不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安装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不购买已公告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如有发现涉嫌违法的电动自行车商家,请迅速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何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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