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深圳龙华法院让“无声”庭审变“有声”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王佳淑 陈子滔
2021-06-17 20:22
摘要

因案件原告为聋哑人,法院联系了手语翻译。蔡志满通过“手语+文字”方式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

6月16日,深圳龙华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主审该案的法官是龙华法院院长蔡志满。因案件原告为聋哑人,法院联系了手语翻译。蔡志满通过“手语+文字”方式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

一场“无声庭审”在翻译人员的手势中开始。“原告,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及在诉讼中应遵循的规则,你是否已清楚?”通过翻译人员的肢体动作,原告“听见”了法官的表述,举起手中的纸张表示“我已清楚”。庭审中,蔡志满放慢语速,时刻关注翻译人员和原告的反应,控制庭审节奏,庭审有序进行。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0年5月5日至同年5月12日期间,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借款5210元,但双方未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被告截至起诉时未偿还借款。经龙华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未到庭应诉。

由于被告缺席,庭审现场一改往日的争锋相对,显得格外安静。翻译人员在原告与法官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龙华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和质证意见,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予以确认。因被告未还款已构成违约,故法院判令被告于1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5210元。

(原标题《暖心!深圳龙华法院让“无声”庭审变“有声”》)

编辑 吴徐美审读 韩绍俊审核 党毅浩,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王佳淑 陈子滔)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