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与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共同签署《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受邀成为龙华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管理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龙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泽洪,龙华区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陈国雄参加签约仪式。
建立合作运行模式
双方共同建立深圳市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驻龙华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具体负责诉调对接工作,龙华法院邀请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及其下属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红木文化艺术协会、龙华区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深圳市龙华区女企业家协会、深圳市龙华区就业服务促进会、龙华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深圳市龙华区医药行业协会、深圳市龙华区产业园区促进会等8家行业协会作为特邀调解组织;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及下属8家行业协会经龙华法院的委派或委托,根据当事人和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行业领域知识,促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明确日常工作机制
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及下属8家行业协会各指派一名联络员龙华法院对接相关工作。针对起诉到法院的民事、商事类案件,经法院委派或经当事人自行从调解员名册中选取调解员后,由联络员通知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进行调解,龙华法院从中给予业务指导。此外,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及下属8家行业协会深入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改革。
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龙华法院为调解员的办公、用餐、出入等提供工作便利。调解成功的案件或案件虽未调解成功但完成案件事务性工作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补助。龙华法院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龙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及下属8家行业协会调解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技巧,提升调解能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查找问题,总结工作方法,持续优化改进合作方式,确保合作事项落实到位。
下一步,龙华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合作备忘录》的意见精神,积极搭建工商联与法院的合作交流平台,通过工商联组织健全、会员广泛、贴近企业等优势,推动法院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致力于为辖区广大民营企业构建强大的法律保障机制,助推龙华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