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在这场知识产权学术研讨会上分享了这些研究成果……

读特记者 秦小艳 文/图
2019-12-14 22:15
摘要

日前,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召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分享的研究成果引发全国关注。

日前,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召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相关负责人在现场分享的研究成果引发全国关注。

本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

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围绕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电子商务法》相关法律适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中的诉讼保全等专题进行集中、深入探讨。

研讨会分为三个专题讨论环节。在第一环节的专题研讨上,福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欣美作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之实证分析》的主题发言。

王欣美从实证角度分析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现状及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困境,通过惩罚性赔偿的案例,总结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现状,提出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路径。

“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已实施知识产权制度30余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认识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问题。”她表示,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方面,当在个案中仅仅适用填平原则不足以弥补当事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更不足以遏制侵权行为发生时,应摆脱传统的填平思维,大胆适用惩罚性赔偿。

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方面,她认为,应结合知识产权的客体无形性、损害难确定等特点,更多地从市场的角度,灵活适用法定赔偿、酌定赔偿等规则,进行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她表示,在防止惩罚性赔偿滥用、平衡权利保护方面,应保持惩罚性赔偿的谦抑性,该制度只有在少数确实具有侵权恶意且情节严重的案件中才能适用。

在第三环节的专题研讨上,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雷桂森作为主持人就网络同人小说的著作权问题等主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并对网络同人小说的著作权法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律界限、适用条件和司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

读特新闻+

近年来,福田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加大对知识产权新型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

审理一批特色案件

“花好月圆”商标侵权案驳回了商标权人的不合理诉求,维护了市场主体对通用词汇“花好月圆”正常使用的权利;全市首次在著作权案件中运用委托鉴定制度比对作品;首次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发出诉中行为保全裁定,为该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强化知产保护宣传

编印全市首份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普法手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常见案例及问答》,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在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商报社联合运营的“深商法环境”微信公众号连载;针对知产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福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书》。

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成功中标2019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在《中国审判》《人民司法》等专业刊物上发表《网络转载中合法授权抗辩之审查及过错认定》《商标行政处罚中罚款的适用条件》等兼具专业性和前沿性的调研文章。

加强对外交流研讨

受邀参加“中日知识产权(深圳)高峰论坛”、 “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创新领域知识产权禁令适用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等会议,与顶级专家学者深入探讨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积极破解知识产权新型疑难问题。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秦小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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