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5月,深圳开展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三号”行动,以茅洲河、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和观澜河五大流域为重点,整治各类涉水污染源。
截至11月27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41宗,处罚金额1.33174亿元,计划处罚6115.1万元。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36宗,限产停产22宗,取缔关停18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9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9宗,执法震慑成效显著。
据悉,今年上半年,“利剑三号”行动将河流水质达标、工业污染源、“散乱污”企业(场所)、“三产”面源污染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涉气污染源以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作为执法行动重点,同时开展茅洲河和淡水河流域水质达标“百日行动”、“小废水”企业执法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行动中,执法人员连续发力查处多起典型案例。9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深圳市德方纲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检查。当天,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产生的拖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管道排入化粪池,最终进入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涉嫌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直接排放水污染物。按环评报告要求,该公司应将拖洗废水集中收集,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不得排入外环境,其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11月11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
编辑 康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