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持续生效中 这五点需市民注意
读特记者 王茂程
2019-12-08 10:55


近日,深圳市气象台在全市陆地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预计我市天气将持续干燥,相对湿度降至30%以下。

“天干物燥,火灾高发。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来我国已发生多起森林火灾,12月5日广东河源连平突发山火,12月4日13时25分厦门市同安区一山村发生森林火灾,12月4日15时江西赣州一山头突发森林火灾,12月5日广西梧州市狮卧山发生森林火灾……据了解,秋冬时节,天干风大,森林火灾一旦发生,非常容易蔓延,火势加大,给救援带来困难。

在此情况下,深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向广大市民提出五点注意事项。

以下为五点注意事项详细内容:

一、森林高火险期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31日。

二、森林高火险区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规定

在森林高火险期和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市森林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报告。深圳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编辑 刘彦

(作者:读特记者 王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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