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7日是《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安全生产法,走进千万家”。为了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向全民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12月4日下午,由深圳市安委办、罗湖区政府主办的2019年国家宪法日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在深圳大剧院南广场举行。来自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市民群众数百人,参加了此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在此活动中,主办方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各类宣教内容: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视频,向群众普及安全法规及常识;采取快板等文艺宣传形式,寓教于乐,将安全意识宣传融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中;安全宣教专家现场解读《安全生产法》,为大家上了一堂现场“安全课”;应急队员上台演示安全技能,生动形象,让市民观众可以现场学习了解。此外,在广场周围,各相关部门和机构摆起了宣传区和咨询台,以向大家演示安全生产设施使用方法,派发《安全生产法》读本和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体现了十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确定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安委办的部署,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除了本场大型宣传活动,深圳各区、各街道也都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法活动,将安全法规、知识等,送进企业、社区和群众中。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