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发布了《广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统一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管、监督管理、经办服务、待遇保障、风险管控。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方案》主要内容有六项。
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实现应保尽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强化共济能力。两项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统一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建立基金征收协同机制,规范基金财务管理。
三是统一监督管理,规范基金使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同时,统一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实现在地级以上市内生育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加快推进生育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强化基金监督管理。
四是统一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效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经办管理统一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优化管理资源,规范并公开经办流程,实现两项保险“一个窗口办事、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节约经办运行成本。
五是统一保障政策,确保待遇不变。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两项保险合并后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继续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是统一风险管控,确保制度可持续。建立健全基金运行分析研判机制,对参保人员结构变化、基金收支平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药采购和价格改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出生率变化等因素对基金运行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
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