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深圳竹园宾馆在全国率先实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实行劳动用工合同制,变企业职工身份为员工。竹园宾馆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成功,企业效益好了,员工工资高了,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根据竹园宾馆的经验,1983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实行劳动用工合同制的城市。
竹园宾馆是深圳最早的中外合资经营宾馆,也是当时设备较好的宾馆之一。1981年开业不久,生意很多,许多外商来深圳指定要住竹园宾馆。但是几个月后,旅客越来越少,有的外商在深圳宁愿住条件差的旅馆也不住竹园宾馆。生意冷清,合资经营的外商刘先生失去信心,要求终止合同。
问题出在哪里呢?后来发现生意不好的原因主要是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水准不高。本来合资外商刘先生对服务态度和水准要求相当高,聘请了香港很有酒店管理经验的人负责管理,且对员工进行培训,如洗手间保洁要做到无臭味,要喷香水;不论旅客是否退房,每天都要换床单枕套;服务员对旅客要笑脸相迎等。但有员工不愿这样做,教育不听,批评不改,不来上班,工资照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那些想做好的员工也坚持不了,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很难管理,服务态度和水准自然掉下来。
经再三与外商刘先生研究,接受他的意见,着手进行用工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首先,把工资奖金与职务和工作好坏挂钩,不论新老职工,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重新签订任职合同。从总经理到普通工人,定出12个薪级,按级别发工资按表现发奖金。同时对各岗位的任务分解出若干工序,定出奖金扣分制度,被扣100分者即扣除一部分奖金。还制订出员工违纪处罚规定,有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雇等5种处罚。进行上述改革后,绝大多数员工积极拥护,但仍有10多名员工,照样旷工、违纪。若按规定处理阻力很大,若不按规定处理,用工和工资制度改革便无法继续进行。
开会研究时,宾馆领导提出要解雇12名表现不好的员工,遭到强烈反对。持反对意见者说,你们一次解雇10多人,10次就要解雇100多人,如果有10个单位这样做,就要解雇1000多人,担心造成大量失业。而支持改革的人则认为,如果真的敢解雇,违纪的人肯定会减少,而不会越来越多,宾馆的管理水平肯定会提高。最后,决定对10多名违纪的员工分两批解雇。第一批解雇6人,坚决执行。
解雇名单公布后,震动很大。一时间,被解雇者大吵大闹,有的电话指责,有的向上告状。解雇名单中,还有一人是领导干部的亲属,压力很大。如果撤销解雇决定,改革制度便等于废除,宾馆继续亏本,外商将会终止合同,并将影响到特区引进外资工作。宾馆领导最后研究决定,坚持解雇已公布的6名违纪员工。
这次坚持改革,效果很好。几个月后,员工看到违纪者真的被解雇,表现不好的真的改正了,不遵守制度的变得遵守制度了。原准备第二批解雇的6人,因改正较好,决定不再解雇。宾馆人员上下齐心,面貌一新,服务水准提高很快,合作双方都很高兴。
后来,竹园宾馆连续几年被评为全省和全国的先进企业,它的管理模式也逐步在特区酒店行业中推广开来。这就是深圳第一家与港资合作的宾馆——竹园宾馆的用工制度改革。它打破了“铁饭碗”,同时把干部、职工的界限也打破了。职工干好了可提拔为管理干部,而干部干不好就要降为一般员工。
竹园宾馆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这不仅为整个深圳乃至全国饮食服务行业的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而且对全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也起了探路作用。
(据《敢为人先——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率先》作者:李定,时任中共宝安县委副书记)
编辑 赵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