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来说!《深圳市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读特记者 肖雄鹏
2019-11-24 15:29

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民办博物馆工作指引》《深圳市博物馆事业发展五年规划(2018-2023)暨2035远景目标》等文件指导下,坪山区积极对标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部署要求,结合区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集聚创新活力的发展态势,研究拟定了《深圳市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多次梳理分析、调研论证,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目标

《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吸引、形成民间博物馆特色集群,提供更为丰富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全区非国有博物馆的创新发展,扩大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

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落户和开办扶持、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及集群扶持、门票补贴、场馆定级补贴及藏品品质奖励、事业发展扶持、申请和审核、监督与检查、附则等九个章节,共三十三条。

通过对坪山区内的包括新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迁入博物馆、博物馆集群化运营机构等三类对象,进行落户和开办扶持、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及集群扶持、门票补贴、场馆定级补贴及藏品品质奖励、事业发展扶持五大方式的扶持补贴。

特色

01

秉持“全域全景式博物馆”发展理念

坪山区以全域、全景、共生、随在的思路,充分挖掘利用好在地生态自然景观、历史建筑遗存、品牌工业制造、创新发展空间等资源,致力于建设无处不在的“全域全景式博物馆”。

02

探索“非国有博物馆集群”扶持方式

首次将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及集群化运营机构纳入到扶持范围,通过以某一非国有博物馆为核心,集聚与其相关的博物馆、展馆及文化空间所形成的集群区域,实现公共文化需求的多样性供给。

03

融入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元素

在设立对象、场租扶持、开办扶持等各元素中融入了更多的基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物活化利用的条款,推动坪山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独特历史文化资源的充分利用。

04

实行全方位综合性大力度扶持

在传统开办扶持、门票补贴、临时展览补贴等资金扶持的基础上,针对资金短缺、人才短缺、管理落后等现实困境,加大扶持力度,如对非国有博物馆及博物馆集群化运营机构的补贴比例最高可达实际投入费用的70%,同时增加场馆定级及藏品品质奖励、事业发展扶持、“一事一议”扶持等内容,提高政策的全面性、综合性和灵活性。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研提宝贵意见建议

进一步完善、充实《实施细则》内容

提高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温馨提醒

大家请于2019年12月13日

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718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8,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5-84622707。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

lichangyuan@szpsq.gov.cn。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肖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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