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举办第九届“法治交通”法律知识竞赛,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宝明,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支队队长张陆、办公室主任龚德宇、人事处处长黄文琼等莅临现场指导观摩。
本次比赛共16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分预赛、决赛。预赛分为“个人风采”“团队协作”“眼明手快”“同分晋级”四个环节,决赛在预赛基础上增加“华山论剑”“风险选择”两个环节。题目由法规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法律文件,结合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管理实际编写,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出题,把晦涩的法律条文变成鲜活的管理实际,既增加了比赛的难度,又增强了普法的效果。
本次竞赛在决赛环节设置了“华山论剑”,由决赛队伍带队的处级领导进行答题。执法支队、交通设施处、福田交通局等参赛单位的带队领导等为本单位参赛队伍赢取了宝贵的分数,让队员和观众领略到了处级领导干部的风采。
经过两轮4个多小时的激烈角逐,最终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支队荣获比赛冠军,盐田管理局、光明管理局荣获二等奖,交通设施处、福田管理局、龙华管理局、深汕管理局、建设中心荣获三等奖。公共交通局、罗湖管理局、南山管理局、龙岗管理局、宝安管理局、坪山管理局、大鹏管理局、道交中心荣获优秀组织奖。刘泽钊(执法支队)、刘友祥(盐田管理局)、阳亨(光明管理局)在比赛中表现突出,荣获“优秀选手”荣誉称号。
颁奖仪式结束后,于宝明对本次比赛给予高度评价: 一是本次比赛组织严密、安排到位,现场比赛秩序很好。二是比赛出题非常好,紧贴工作实际,效果良好。三是选手水平高,面对难题沉着应对,赛出水平。
于宝明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深圳要建设“法治城市示范,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第九届“法治交通”法律知识竞赛,就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通过竞赛这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在全局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营造浓郁的“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法治氛围。希望在市交通运输局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继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建设一流法治政府部门。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