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对一辆非法营运大巴处罚5万元
读特记者 陈震霖 通讯员 叶佐提 何学新
2019-11-16 19:38

连日来,福永交管所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执法行动中,该所加强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整治行动查处非法营运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站点上下客、超许可经营等客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9宗。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在107国道福永汽车站周边开展执法巡查工作中,发现“桂C牌”大客车涉嫌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示停该车并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该客车车主为广西桂林光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有多名乘客,乘客是从107国道深圳市西乡段上车前往广西贵港,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营运资质,也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并对广西桂林光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5万元的决定。

下一步,福永交管所将持续加强长途客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采取路面监控执法的措施,做到“点上测、线上巡、区间查”,严查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呼吁广大乘客,为了个人的安全,一定在到正规汽车客运场站购票乘车,切勿在站外乘车。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陈震霖 通讯员 叶佐提 何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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