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催收不能过界!暴力催收行为亮起“红灯”

读特记者 沈勇
2019-11-01 18:15
摘要

暴力催收的行为过界,将被入刑

暴力催收的行为过界,将被入刑。进入10月底,无论是各地公安的案件处理,还是国家两高两部意见出台,均剑指非法放贷中的暴力催收问题。记者了解到,针对暴力催收的情况,深圳公安系统早在上半年已经利剑出鞘,其中不乏查处千人以上规模的催收公司。有业内人士提醒,当前网贷平台正在良性退出阶段,在回收贷款的同时,也要注意催收方式的合法性。

暴力催收将入刑

“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沸沸扬扬的51信用卡总部被查事件,最终近日等来了警方的这份通报。也再次把与借贷行业紧密相关的催收公司推上风口浪尖。

近年来暴力催收行为屡禁不止,放贷人凭借在借款人申请借款时提交的相关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亲属好友信息及通讯录信息,在借款人发生违约时对借款人及其亲友狂轰滥炸,同时进行语言侮辱,更有甚者上门采取暴力措施催收,产生了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虽然在2019年至今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暴力催收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但针对借贷领域的暴力催收行为,缺乏直接的法律法规依据。

在51信用卡总部被查事件同日,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非法放贷意见》),非法放贷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其中,《非法放贷意见》中明确将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作为非法经营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将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作为非法经营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实际上,对于民间借贷以及由此衍生的套路贷、高息贷款、暴力催收等乱象,在此之前两高两部曾在2015年出台过《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深商大数据课题组负责人胡尔义表示,相比之下,此次出台的《非法放贷意见》更为详细地给出了实施细则,有利于统一各地执法。针对此前争议不断的“714高炮”以及“非法催收”事件等,《非法放贷意见》将放贷主体、非法放贷行为、高利贷、暴力催收作为了打击重点,暴力催收过界将入刑。

深圳对千人以上规模催收公司亮剑

目前,大多数催收公司仍存普遍存在“非正常催收手段”。比起上门催收、武力威胁,PS图片伪造律师函、伪造征信报告、威胁、辱骂及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更为常见。

今年4月19日,因涉嫌暴力催收,深圳宝安区淳锋资产管理公司大量员工被当地警方带走,其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总部办公室也被当地派出所查封。

公开信息显示,淳锋资产成立于2012年底,注册资本5000万元。这家公司主要从事催收等贷后管理业务,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淳锋资产的合作方中,包括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等传统银行机构,也包括了如招联消金、浅橙科技、极速钱包、九秒贷等10多家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头部机构。

胡尔义表示,催收这个行业,自古以来都处在灰色地带,这种“灰色”本身是从业者面对最大的痛点,在没有强有力的信用管理手段之前,对他们来说催收的强度直接影响到回款效果。淳锋资产作为一家体量庞大的催收公司被查封,在一定程度上有了鲜明的代表性——对于借贷行业长期以来的暴力催收、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社会不会容忍,监管不会容忍。

编辑 黄泽霖

(作者:读特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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