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尊重企业家良好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将11月1日定为深圳企业家日
2019-10-31 12:53
收录于专题:深圳企业家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鼓励深圳优秀企业家干事创业、开拓创新,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根据2019年10月10日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议案》进行了审查,起草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决定(草案)》,并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企业家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为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深圳是中国经济最活跃、民营企业最集中、市场培育最完善的城市之一,勇于迎难而上、敢于创新是深圳企业家的特色。深圳的企业家在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大批优秀的企业家成长为卓越的创新领军人才,是我市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人才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家的成长环境也不断改善,但同时社会上也存在对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认识的误区,一些民营企业家权益遭到损害,对民营企业的“所有制歧视”等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家所创造的价值和发挥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认可和尊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极大振奋了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时隔一年,深圳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用仪式感更强的形式让深圳企业家精神得到更好地弘扬和光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有利于凝聚企业家群体智慧,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引领更多社会主体创业创新,投身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编辑 黄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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