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视亲情爱情,本是人之常情,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亲人朋友犯罪后为其“提供庇护”,自以为“情有可原”,却是一起误入歧途。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珠三角追逃组抓获了一名变换身份潜逃17年的逃犯,其两名家属因包庇窝藏也被依法拘留。
据了解,2002年9月,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叶某奇和廖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深圳某公司800万元一案立案侦查。叶某奇闻风外逃,销声匿迹。这一逃,就是17年。但17年间,警方仍然没有对叶某奇放弃追踪。近日,追逃民警多方收集线索,深入研判发现,叶某奇在得知其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于2003年在浙江宁波摇身一变成为“叶某僦”,以经商发迹,现生活在顺德某别墅区,追逃曙光乍现。
在精确锁定在逃嫌疑人具体落脚点后,追逃民警前往该逃犯居住地。经过一天一夜蹲守,民警将正欲驾车外出的“叶某僦”及其妻“廖某真”抓获。经查,嫌疑人叶某奇于2002年事发后携妻逃至我国东部某市,改名“叶某僦”,其妻也改名为“廖某真”。夫妇二人偷梁换柱,将户口辗转迁至多地,逃避公安机关追踪。2003年,他们又以此方式再次潜逃至广东顺德,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经审讯,“叶某僦”承认其就是叶某奇,并对其在公司担任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其妻2002年就知晓叶某奇为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人员,却仍助其使用伪造身份信息逃匿,窝藏至今;叶某奇的弟弟叶某华在叶某奇逃跑期间,每月为其提供资金,帮助逃匿。其妻和弟的行为已构成窝藏包庇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窝藏包庇,看似为逃犯提供了一条“生路”,其实是一起走上了歧途。窝藏包庇并非真爱的表现,劝其投案自首、改过自新才是正途。警方提醒:对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各类逃犯,其亲属应该主动规劝投案自首,并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对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财物等窝藏、包庇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