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行示范区之后,国家再设新示范区,探索方向有何不同
深政观察
2021-06-11 15:17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在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方面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继中央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出台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6月10日也重磅发布。《意见》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作为与深圳先行示范区一同写入十四五规划的又一重大国家战略落子,浙江这个示范区的探索方向在哪里?此次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选择浙江?有何重大意义?小政从各方信息梳理出以下重点。

1、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为浙江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还需改善,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示范。

通过改革在浙江率先形成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能够为全国其他地方促进共同富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为什么选取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

首先,浙江省情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浙江面积、人口具有一定规模,有“七山一水二分田”,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既有城市也有农村,农村户籍人口占一半。

其次,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

一是富裕程度较高。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

二是发展均衡性较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为1.67,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浙江探索创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项改革经验,创造和持续发展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较强改革和创新意识便于大胆探索和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模式。

最后,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空间和潜力较大。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还有较大探索空间。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浙江有迫切性也有条件进一步探索创新。

3、在新发展阶段,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哪些意义?

第一,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思想内涵。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将为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提供丰富理论素材和生动实践例证。

第二,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针对性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将为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探索出一条成功路径。

第三,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能为其他地区分梯次推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第四,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浙江多年来一以贯之践行“八八战略”,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现代法治、富民惠民、绿色发展等方面成果显著。通过打造共同富裕区域性示范,将助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优势,形成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的重要窗口。

4、如何谋划部署示范区建设?

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对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部署。

从目标导向出发,全方位聚焦以人为核心的共同富裕,重点从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谋划部署。

从问题导向出发,瞄准阻碍实现共同富裕的最薄弱环节,提出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不同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的重点政策举措。完善先富带后富的激励帮扶机制和制度设计,率先探索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补齐民生短板,兜住民生底线,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推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

5、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重大举措是什么?

《意见》提出4大战略定位、6方面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是:

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

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

同时,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明确了6方面举措:

一是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二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三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四是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五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

6、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阶段性目标是什么?

《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

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编辑 特区报-秦天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特区报-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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