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总规模第三次调整方案》《坪山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坪山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和出缺情况的报告》,以及《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作出了《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会议强调:
一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会前视察调研工作,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活动,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围绕“十个如何当好先行示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视察调研,提出一批有水平、高质量、接地气的代表建议和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工作建议,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助力深圳“双区”建设和创新坪山发展的“人大智慧”。
二是要着力探索建立人大、检察、审计等多方联动监督机制,助力坪山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要针对2018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通过联动监督持续跟踪问效,督促区政府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精打细算的思想,确保把钱花到“刀刃上”,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是要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确保法律法规在坪山区得到有效实施、全面落实,助力坪山全力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