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吸烟还逃避罚款 逾期不补缴将影响征信!
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文/图
2019-10-24 16:05

“罚20块行不行?”烟民黎先生绕到控烟执法人员耳旁,低声商量。在公交站台吸烟,处以50至500元不等罚款,是深圳《控烟条例》的明文规定。黎先生一看执法人员不买账,假装打电话,趁执法人员不备,竟然溜之大吉。

这一幕,就出现在深圳10月23日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光明现场。在10月14日至31日期间,深圳市控烟办牵头,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新区)控烟办、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控烟协会等多方联动,开展公交站台专项控烟行动。

办案民警参与控烟,逃跑烟民主动现身

就在黎先生逃跑后,控烟执法人员拨通了报警电话。不到5分钟时间,民警便来到了现场,躲在附近的黎先生一看事情“闹大了”,赶紧主动现身,在民警和控烟执法人员的劝说下,他表示愿意接受50元的罚款,也认识到了自己不配合控烟执法的错误行为。

在逃跑前,黎先生显示假装打电话,然后绕到控烟执法人员的背后,趁执法人员不备,一溜烟跑掉了。不过,他的电动车却留在了现场。为逃脱50元罚款,电动车都不要了,黎先生可是算了一笔糊涂账。而事后,他解释称,以为会对他的驾驶证进行扣分,一害怕就跑掉了。

这也难怪,参与本轮控烟执法督查行动的人员,大多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身着制服,难免令其误解。不过,刚一开始,黎先生违法吸烟被抓现行,拒不配合执法工作,不出示身份信息,还存在逃跑行为,惊动民警。严格来说,可对其处以500元的最高罚款。

而在当天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中,另一位被抓的烟民则显得情绪比较激动、偏执,对控烟执法存在明显的抗拒情绪。就在他被抓的十几分钟前,控烟志愿者刚向其宣传普及了深圳新修订《控烟条例》,公交站台属于禁烟区。而一转身,他竟然点燃了一根烟,还声称自己不知道公交站台是禁烟区,也没有看到禁止吸烟标识。

“我身上只有两块钱。”面对控烟执法人员,该名吸烟者明显不配合,看见公交车来了,直接上车逃跑。控烟执法人员随同上车,并请求公交司机暂不发车,于是该名吸烟者从后门下车,场面一度混乱。

在下车后,该名吸烟者拔腿就跑,三五个控烟执法人员紧随其后,他却是闯红灯,夺路而逃。

烟民没钱缴罚款,逾期不补缴将影响征信

“老板没发工资,身上50元也没有。”烟民王先生显示典型的“月光族”,在公交站台吸烟被抓后,他坦言自己50块钱都没有,也不好意思找朋友借。根据《控烟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罚款需要当场收缴。

鉴于违法吸烟者现场无法缴纳罚款,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到市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窗口补交罚款,逾期不交将影响其征信。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表示,建议对不予以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逃避、对抗执法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从重、顶格处罚,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纳入失信名单。

从当天的控烟行动来看,还是存在烟民不配合控烟执法的情况,对深圳新修订的《控烟条例》还不了解。许多烟民表示自己知道公共场所不可以吸烟,但是对于新纳入控烟范围的区域,如公交站台,还不了解。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运输管理科副科长卢宽表示,新修订的《控烟条例》实施不久,许多烟民可能还不知道,有些烟民是意识不到位,不配合执法,后期将加大控烟宣传。而在控烟执法督查行动中,有一名违法吸烟者跑掉了,“出于文明执法的需要,避免在马路上追逐出现危险,执法人员最终没有追上该名吸烟者。”

见习编辑 许家宜

(作者: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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