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用语评选结果揭晓 116条作品脱颖而出

记者 林清容 实习生 刘楠楠
2016-09-29 02:53
摘要

9月28日下午,“法治宣传用语征集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新闻发布会在市民中心举行。

9月28日下午,“法治宣传用语征集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新闻发布会在市民中心举行。发布会上公布了此次评选的特等奖与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名单。在本次活动征集投稿的22932条作品中,最终有16条作品脱颖而出,还有100条作品获得优秀奖。

据悉,“法治宣传用语征集评选活动”是由深圳市普法办、深圳市司法局主办,深圳报业集团深圳新闻网承办。活动从2016年4月18日至7月20日,共征集投稿作品22932条,其中机构来稿3395条,个人来稿19537条。

征集阶段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了全市法律界的优秀代表、各大高校法学院和传播学院资深教授、各大著名媒体人共20名作为评委,阶梯式地从参赛投稿中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其中投稿作品“‘袋’走垃圾,留下美丽”荣获特等奖,“要‘家抱’,莫家暴”、“驾车出行,‘带’在身上”荣获一等奖。

经主办方统计,投稿人群包括退休老教师、老干部、在校大学生,甚至是中小学生,还有来自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以及各大厂区社区的基层工作者。他们分别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体现了本次活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此次活动呈现出作品贴近民生、传播范围广、评选公正权威三大亮点。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在发布会上表示,深圳今年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据统计,今年全市已有101所学校评获“依法治校示范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5个,各大媒体开辟法治专栏、节目140多个,全市共有230多个法律援助站点以及2300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劳务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见习编辑 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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