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抽吗?在深圳公交站台吸烟,最高罚500元!
深圳新闻网
2019-10-10 15:06

据“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消息,10月1日起,“新版”深圳控烟令生效,在公交站、地铁口抽烟的人将被罚,最高500元!

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新版《控烟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已于6月26日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与旧版“控烟令”想比,这4个新招最值得关注。

一,公交站台、地铁口列入禁烟区!

深圳控烟以来,深圳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包括公交车内、地铁站内,都是禁止吸烟的。

但是公交站台、地铁口等人流密集的室外区域,却成了“法外之地”,很多等车的人,尤其是女士和孩子,被迫吸了二手烟却敢怒不敢言,执法者也“爱莫能助”。新版《控烟条例》将原来的7类室外禁烟场所增加至9类。公交站台、地铁口被列入“黑名单”: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这也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假日期间来深圳旅游,一下高铁就抽一根的人,小心了!

此外,新版《控烟条例》还要求“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二,电子烟也要列入“黑名单”!

传统的卷烟成了“过街老鼠”,有商家就打起了“电子烟”的旗号,声称更健康、更环保,还可以帮助戒烟。电子烟,简单来说就是个小型加湿器,将液体变为蒸汽状态;而“水箱”里盛放的东西,是尼古丁、水、香料、丙二醇、丙三醇(即甘油)。所以,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它的戒烟作用,也深受专家质疑。

目前,全球已经有多个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包括中国香港、澳门、杭州、南宁等。现在,深圳也要向电子烟说不了!新版《控烟条例》第四十四条将“吸烟”的概念扩大了,抽电子烟也算: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

三,违法吸烟不用提醒你也能直接开罚!

2018年9月,深圳龙岗区某写字楼,执法人员在电梯间内“抓”到了一个人吸烟。收到罚单时,这位“烟民”大声喊冤:“我刚才点烟的时候,你怎么不提醒我?”事实上,这句话已经成为了很多人为了逃避罚款,而使用的“经典对白”。这也不怪他们,根据原来的《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才会被处以罚款50至500元。

但现在,情况可不一样了。新版《控烟条例》规定,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四,经营场所控烟“不给力”,警告后不改正将罚5000-3万

一直以来,禁烟场所“罚不动”,是控烟执法的一大难题。据统计,自2014年3月深圳《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控烟执法部门对经营场所的罚单只开出了23单。最主要的原因,是旧版条例罚得有点“重”,一出手就是3万,执法人员不忍心“下手”。而新版《控烟条例》将罚金范围调整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禁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首次将不直接罚款,而是予以警告,但在责令整改后的两年内再犯,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修订后的《控烟条例》将烟草专卖部门也纳入了深圳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作为成员单位之一,与其他各部门一起扛起“控烟大业”。深圳也将开展今年第四次控烟“车轮战”,重点瞄准公交站、地铁口等新增的禁烟点,见一个罚一个,最低50,最高500,“烟民”小心了!

编辑 廖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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