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疯卖傻”终逃不过警方“火眼金睛 男子以“精神病史”为由损毁十辆汽车被拘留

​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李涵睿 张宪松
2019-10-08 15:11
摘要

​近日,深汕警方破获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赖某明自称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想逃避法律制裁。

近日,深汕警方破获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赖某明自称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想逃避法律制裁。经过警方数月的缜密侦查和权威机构的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假借精神病企图脱罪法律制裁被识破,现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该案已被移送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月8日8时许,深汕公安分局鹅埠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一车行有多辆在售二手车辆被人损毁,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初步清点确认,被损坏的汽车共计10辆,被毁车辆钣金和玻璃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经价格认证,此次车辆被毁坏损失价值约为人民币13457.5元,应当立刑事案件。

立案后分局刑警大队联合鹅埠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开展进一步侦查工作。经过多方面走访摸排,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赖某明,但此时赖某明亲属以其有精神病为由,将其送至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想以此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办案民警认为此案并非那么简单,必须严格查明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分局随即由刑警大队、法制组、鹅埠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

一方面,办案民警深入赖某明所在村、镇,了解其发病和日常行为情况。原来,赖某明曾多次借自己有精神病史这一“护身符”,长期在村里作威作福,气焰极其嚣张,街坊邻里对其敢怒不敢言。另一方面,刑警大队委托司法鉴定单位对赖某明作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赖某明既往曾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本次案发时其精神状态符合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鉴定标准,其案发时辨认、控制能力受损系吸毒所致,应完全承担此案刑事责任。

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赖某明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 8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底,该案被移送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装疯卖傻”终究逃不过警方的“火眼金睛”,等待他的即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 刘彦

(作者:​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李涵睿 张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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