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是长期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为解决执行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多措并举让“老赖”寸步难行。而广东高院近日也发布了八起执行经典案例,其中深圳就占了半数。
最高法出台多类项惩戒措施打击“老赖”
一直以来,此类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制约法院工作的难题。为此,从最高法到基层法院纷纷出台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惩戒“老赖”,清结陷入僵局的案件。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惩戒网络。最高法消息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155万余次;乘坐飞机470万余次;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共计66954人次。大量被执行人慑于其威力而主动履行了义务,一大批案件得到执结,执行难得到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近日,最高法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了包括对失信被执行人入党及担任公职方面的限制、特定行业准入资格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加大刑事惩戒力度等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每一项惩戒措施中又包含一个或多个具体的惩戒措施,实际联合惩戒措施多达100余项,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深圳法院出“狠招”:“贴身”曝光
为了打击“老赖”,解决判决后的执行难问题,深圳法院在最高法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基础上也出台了政策,基层法院更是出“狠招”加大执行力度。
今年6月,宝安区人民法院启动“惩拒执,清积案”执行专项行动,推出八大举措,集中力量惩戒一批“老赖”,其中包括前移信用惩戒措施、主动推动涉诉征信信息、继续扩增集约化事务清单、加强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规范拒执行为的刑事追责流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等。而当中颇为引人注意的是“贴身“曝光失信行为和“点穴式”惩戒特殊群体。
宝安法院执行科负责人杨继周告诉记者,“贴身”曝光针对被列入“黑名单”后仍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居住地基层自治组织等书面通报其失信情况,还可以在其居住地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决定书。“等于是在被执行人的‘生活圈’贴身曝光他的失信行为,让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是‘老赖’,这样能让被执行人产生心理、生活上的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广东省高院发布执行经典案例深圳占半数
9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八起执行经典案例,彰显了惩戒“老赖”的力度。若“老赖”再拒执,不但可能面临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惩罚,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看到,八起经典案例中深圳法院判决的占了四起,其中涉及了罚款、限制出境、拘留等措施。被执行人孙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宝安法院执行干警在查封其房产时,被负责小区管理的深圳某物业公司阻挠,导致未能完成对涉案房产的查封,宝安法院遂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另一起案例中,舒某不履行向李某支付股权转让款168万元及违约金的义务,被宝安法院强制执行后仍对判决和执行文书不予理会,承诺的转让房产用以清偿欠款也未兑现,最终被司法拘留15日。同样被司法拘留的还有被执行人深圳市某数码有限公司,案件执行过程中,其机器设备被宝安法院依法查封,然而被执行人却擅自转移查封财产,宝安法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司法拘留15日。
而盐田法院审理判决的一起案例中,被执行人港籍商人蔡某欠刘某人民币100万元并被盐田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蔡某拒绝还清全部欠款,不但被拘留2日,还被限制出境,对其洽谈生意产生很大影响,以此对其进行惩戒,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