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作客前海法治讲堂 开展法治解读研讨会
读特记者 张智伟 通讯员 阮小凤 文/图
2019-09-25 17:23

日前,由前海管理局主办,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承办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法治解读研讨会”在前海展示厅隆重举行。该研讨会邀请中央党校副教育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卓泽渊针对《意见》进行全面的法治解读。

卓泽渊在研讨会上谈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但它并不简单地是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一个部分,而是覆盖了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整体及其各个方面。因此,对《意见》的法治解读也要全面,不能仅仅局限于它直接谈到“法”或者“法治”的地方,《意见》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法治要求。首先要理解中央设定示范区的意义,这要从三个“有利于”着手,第一是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第二是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第三是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示范区”的建设是时代赋予深圳的新使命,也是深圳对国家、对民族肩负的新的时代重任。“三个有利于”的重大意义都内涵着对于法治的意义。

谈到《意见》之法治定位,卓泽渊教授由表及里,从“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这三方面进行分析。从法治的视角阐述了“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法治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法治要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法治要求、 “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的法治要求、“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治要求,“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的法治要求、“美丽中国典范”的法治要求。他对这七方面的要求进行了总结凝练,深入浅出地对《意见》进行了详尽的法治解读。

在谈到“如何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这一问题时,他认为:首先,“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圳要求。其次,“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要求我们打造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民主法治的良性发展。再次,“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

本次研讨会上对《意见》的法治解读站在新高度、新角度,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思考与建议。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研讨会上不断提到《意见》中提出深圳建设法治示范城市的战略地位,从各方面全面分析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法治要求,为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良好“法智”基础。有助于推动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张智伟 通讯员 阮小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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