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将谣言炮制者绳之以法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2019-09-08 23:19
收录于专题:心连心 爱香港

9月7日,香港特区政府严正声明,过去三个月的执法行动中并无致命个案。至于有人称在8月31日晚上在港铁太子站冲突中有致命事件发生,特区政府称这是持续散播的谣言,予以强烈否认。

又见谣言!持续三个月的香港乱局中,谣言纷起,从未消停。乱港分子和“毒媒体”合流,制造出一个又一个谣言。

警方依法执法,被诬为非礼示威者;警棍上的胶索带,被歪曲成“增加杀伤力的金属环”;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的汽油弹,被颠倒成警方对抗示威者的武器;示威者堵塞机场附近交通,却被粉饰为“机场交通压力测试”;经过乔装打扮、阻碍警察行动的暴徒,被美化成“悲情急救员”……把合法抹黑成非法,将违法犯罪说成正义,种种谣言甚嚣尘上,煽风点火。《亚洲周刊》副总编辑江迅也无奈地叹息道:“香港成了谣言泛滥之城。”

谣言是“心战”的“利器”,是足以引燃街头暴力的无形暴力。乱港分子躲在密室之中炮制各种谣言,正是为了包装自己、拉拢人心,诋毁特区政府和警队,策动暴力升级。

从中央政府到特区政府,从香港警队到广大市民,都深感“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压倒一切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不容忽视的是,“谣言风暴”也是“暴”,“谣言煽乱”也是“乱”,“谣言风暴”和“谣言煽乱”正在为祸香港、荼毒香港、搅乱香港。狙击谣言是止暴制乱的重要一招!

从法律上说,造谣在香港可能构成犯罪。依据香港《诽谤条例》第5条,如果“恶意发布他明知属虚假的诽谤名誉的永久形式诽谤”,可被判处“监禁2 年以及被判缴付法院判处的罚款”,此条规定将针对自然人的谣言予以犯罪化,向从人格上中伤警察的谣言说“不”。香港《公安条例》第28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则将损害公共秩序的谣言予以犯罪化,一旦罪成,可判处数年监禁。守护香港法治、恢复社会安宁,需要让针对谣言的相关法律落地。

但在实践中,不少谣言炮制者尚未受到应有惩处。三个月来,谣言裹挟了一批不明真相的示威者,特区政府和警队通过发表声明、召开记者会等途径频频辟谣,整个社会为谣言付出了巨大成本,但市民却并未看到有关方面严惩谣言猖獗的罪魁祸首。只有各方坚定支持特区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依法履职、各司其职,才能让谣言炮制者无所遁形、自食其果。

向谣言发起狙击,将谣言炮制者绳之以法,才能铲除谣言和暴力滋生的土壤,为止暴制乱奠定社会心理基础,有力助推香港早日走出乱局。

编辑 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