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半年累计减税降费1700多亿元,个税改革减税475亿元
读特驻穗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岳才轩
2019-08-27 22:32

记者8月27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2019年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广东按照中央授权允许上浮的最高标准“顶格”减免各项税费,减负效果明显。上半年,全省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727.8亿元,超过全年测算数(2681亿元)的64%。其中,减税1509.4亿元,减轻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136.9亿元;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81.5亿元。  

增值税改革是减税降费的一道“主菜”,更是一道“硬菜”,上半年,广东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553亿元。其中,降低增值税税率(由17%、11%分别降为16%、10%)、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翘尾新增减税135亿元;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的税率降至9%,并进一步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深化增值税改革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减税418亿元。

上半年,广东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保障新旧税制平稳过渡,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减负效果明显。上半年,广东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75亿元。从扣除项目看,全省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这三项附加扣除的人次占比位居前三位,其中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人次累计占比超过70%。

上半年,广东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累计新增减税123.6亿元。其中,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税56.6亿元;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税40.8亿元;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26.3亿元。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落实减税降费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同、强化宣传辅导、强化调研督导、强化收支统筹等“五个强化”措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实施。目前,政策效应已叠加显现,稳定了市场预期、减轻了企业负担,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驻穗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岳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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