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3宗城中村出租屋饲养活禽被查
读特记者 陈震霖 通讯员 马永锐 文/ 图
2019-08-21 18:26

深圳市区早已明文禁止擅自饲养家畜家禽,但是个别市民不顾禁令,仍在公共场所饲养活禽,不但影响市容环境,同时还容易滋生蚊虫,传染疾病,造成一系列卫生环境的问题。一周来,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就连续查处3宗在城中村出租屋饲养家禽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近日接群众投诉,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先后在新和社区西四巷、塘尾社区九区十四巷、九区十五巷发现有3处居民违法饲养家禽。在新和西四巷,执法人员看到20余只鸡散养在出租屋内部狭小巷道空间,地面上堆积着厚厚的鸡粪,由于天气炎热,味道非常难闻。在塘尾九区,饲养人用铁皮棚和钢架搭建了小“窝棚”,两处共有30余只鸡、4只鸽子。鸡笼周边臭气熏天,蚊虫乱飞。周边居民反映,这些鸡经常在早晚发出尖锐的叫声,影响休息,而且私自养鸡搞得周边又脏又臭,影响了大家的生活。

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从卫生、噪音,以及传染疾病等角度,分析了随意饲养家禽会给附近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现场开出《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清理擅自饲养的家禽。经执法人员现场教育,3名当事人均认识到错误,并已进行整改。

执法人员介绍,大部分饲养主都没有意识到私自饲养活禽行为已经违法,认为属于私人行为,别人无权干涉。今后,在做好查处工作的同时,将加大宣讲解释工作,还周边群众一个干净宜居的生活环境。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陈震霖 通讯员 马永锐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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