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持续发力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读特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张勇强 蒋正华 文/图
2019-08-14 21:53

记者从14日召开的光明区总河长会议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总指挥部会议上获悉,光明区发起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攻坚战以来,全情投入,形成了大干苦干埋头干的工作态势,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同时,并持续发力,审议颁行了《深圳市光明区水污染治理责任追究的意见》、光明区总河长2号令《关于推动水环境治理从工程向管理延伸的决定》、光明区总河长3号令《关于推动各级河长从巡河向巡流域延伸的决定》,以及《深圳市光明区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形成了创新性的制度体系。

据悉,2019年,光明区强化“1+1+3+15+36+34”的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区河长累计巡河127次,召开河长会议74次,协调解决重点问题162个;街道级河长累计巡河979次,社区级河长累计巡河1637次,共计解决问题1335个,有效推动治水工程攻坚、涉水土整攻坚、涉水污染源管控等工作,河长制初步实现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光明区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1号令,2018年12月27日,光明区出台总河长1号令,全区上下大力推进“五清”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清理非法排污口101个、河库水面飘浮物1053.4吨、37.7公里河道底泥污染物、河库障碍物3处,拆除涉河湖违法建建32处、建筑面积12734.5平方米,均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另外,通过“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问题88宗,其中,整治“乱占”问题2宗,“乱堆”问题18宗,“乱建”问题68宗,未发现“乱采”问题。

自全市去年11月发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总攻以来,光明区专门设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挂帅的总指挥部,领导、指导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从路线、指挥、作战、责任、党建五个维度成体系推进全面消黑工程:一是坚持技术路线先行,确立“三水分离”等26字治水方针,确保科学治污;二是设立工程、用地、控源三个分指挥中,让分管领导和专业部门干专业的事,确保协同治污;三是从工程导向向效果导向转变,增加技术、造价全过程把关环节,推行“集中办公、生产线作业”,各流程无缝对接,确保高效治污;四是实行施工“奖三罚五”结算原则,出台制度防控“合同履约、特殊工程量确认”等6大高风险领域,确保担责治污;五是加强党建引领,将“支部建在项目上,红旗插在工地上”,围绕集中办公点、贯穿生产作业链,覆盖联合党建面,构建“一点一链一系统”党建+模式,确保担当治污。截至7月底,全区完成治水投资33.42亿元,占年度计划51.87亿元的64.4%,较2018年同期11.72亿元增加21.70亿元,增幅185%;消除51个小微黑臭,占161个的31.7%。

编辑 林捷兴

(作者:读特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张勇强 蒋正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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