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做好利益回避 磨利“反腐尖刀”
清如许 整理
2019-07-26 07:50

“熟人好办事”,这是一些干部群众的想法。亲朋好友,也成为了党员干部坚守红线的牵绊。如何破解“人情牵绊”的难题?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出台《东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利益回避规定(试行)》,从制度层面将亲情关系与纪检监察干部的任职和职务行为最大限度地隔离开来,构筑起防止权力滥用的廉政“防护墙”。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然玉(四川成都 媒体人):利益回避作为一项成熟的制度设计,在多个领域早就有普遍运用。此前纪检监察系统虽然也有类似安排,但很多时候并未执行到位。此番浙江东阳为此出台专门规定,可以说极有必要。

中国社会素来是人情社会,人们遇事还是下意识托关系、找熟人、走后门。在日常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也时常会受到人情关系的干扰,客观上会影响其履职效果。建立利益回避机制,在人情关系和职务关系之间建构起“防护墙”,既是对纪检监察工作公正性、权威性的维护,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本身的保护。用好利益回避机制,是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的必然选择。这一制度的完善和推广,也将有效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预期,矫正“找熟人平事”的行为惯性。

何勇(山东临沂 自由撰稿人):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县域又是一个熟人社会。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问责过程中,难免出现“优亲厚友”现象,甚至执纪监督问责行为沦为谋私工具。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利益回避制度,划清利益回避红线,把人情关系、利益关系与纪检监察干部的任职行为、公务行为隔离开来,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谋私,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一种保护。这一制度直接让广大纪检监察一线办案人员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人情往来麻烦,减轻了他们面临的说情压力。而且,可以让纪检监察干部有更多的精力、时间专注于工作,可以安心办理与自己没有利益瓜葛的案件,提高办案效率。

戴先任(湖南常德 职员):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岗位特殊,尤其要防“灯下黑”。坚持“刀口向内”,做好利益回避,有利于净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磨利“反腐尖刀”。

利益回避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要扩大利益回避的范围,不仅是纪检监察干部,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有必要实行利益回避。通过利益回避,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区分公共职责与私人利益,提高拒腐防腐能力。

编辑 黄泽霖

(作者:清如许 整理)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