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积金利息到账啦!深圳住房公积金本年度共派息23.82亿元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9-07-09 17:00

记者7月9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深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已完成,此次结息按年利率1.5%给付缴存利息,利息全部归个人所有,已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据悉,深圳住房公积金本年度共派息23.82亿元,比去年增长18.47%。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按国家规定的结息方法和计息利率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算利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9年深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于6月30日完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据悉,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按年利率1.5%给付缴存利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所结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归个人所有。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立即办-粤省事·公积金-登录-账户明细”进行查询,还可通过“i深圳”app的公积金专区、支付宝城市服务的“城市服务-公积金-公积金查提-登录-我的缴存”、电脑登录深圳公积金网站在线办理平台选择“个人信息查询修改-个人明细账查询”、建行STM、中行自助终端、招行VTM查看利息到账情况。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公积金缴存单位7月1日起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本次调整后,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为27927元,下限为2200元。

单位在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今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职工可通过以上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明细,了解个人缴存基数变化等。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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