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起,深圳将用五年时间摸清土地“家底”

记者 徐强 实习生 熊汗语
2016-09-14 05:44
摘要

从9月14日开始,深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直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将用5年的时间,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状况,摸清土地资产“家底”。

13日下午,市规划国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称,从9月14日开始,深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直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将用5年的时间,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状况,摸清土地资产“家底”。按照“统筹协调、条块结合、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实施策略,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地籍调查,2021年底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确权和登记。

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建设

什么是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这项工作对深圳具有怎样的意义?

据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地籍调查是针对宗地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等进行的土地调查;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是指以宗地为单元,调查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用途和面积等情况。符合登记规定的,依法登记发证,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依法登记造册。不符合登记规定的,建立台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有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对于深圳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以增量开发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模式高效地保障了30年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遗留问题,使得土地权属关系复杂、产权不清,严重制约了城市治理水平提升,阻碍城市发展转型升级。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拓展空间 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专门提出,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要求用5年时间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状况,摸清土地资产“家底”。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治理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将从9月14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内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

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全面的地籍调查,可以查清我市土地资产家底,明晰土地权属关系。对于土地权利人,可以使其清楚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土地资产,为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运作和决策提供依据,也可以使其土地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保障土地市场交易安全;对于政府,可以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同时,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还可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促进资源空间优化配置;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概括起来,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有三个目标,一是用5年时间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状况;二是创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地籍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土地产权制度;三是建设不动产籍信息基础平台,提升权籍信息的社会化应用水平,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建设。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调查

从9月14日开始,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这些工作会对居民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如何配合这项工作?

据介绍,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的工作过程包括:一收集整理并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库资源和档案资料,开展前期调查;二以实际使用现状为准,以宗地为单元,开展土地权属状况调查,查清土地权利人、权利性质、位置、用途等状况;组织现场指界,绘制宗地草图,开展土地利用及地上建筑物情况调查;三是开展地籍测量,测量界址点坐标,编绘地籍图、宗地图等;四是循序渐进依法推进土地确权,组织调解土地权属争议;五是符合登记规定的,依法登记发证。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依法登记造册。不符合登记规定的,建立台账。

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地籍调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地籍调查工作,如实回答询问;按要求提供土地、地上建筑物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按照指界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出席指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另外,在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时,地籍调查人员一律佩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调查作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目前,为保证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的顺利开展,市规划国土委已开展了大量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了《深圳市地籍调查规程》、《深圳市地籍调查之前期清查规则》等相关规范标准,开发了地籍调查系统,组织开展了技术培训。

按照工作部署,2016年度,全市将开展309.17平方公里用地的地籍调查,其中各区(新区)合计完成89.95平方公里,储备土地190.97平方公里,基本农田28.25平方公里。

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调查和登记工作

按照设定的目标,到2021年,我市将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土地产权制度。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

市规划国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市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安排,我市将在市规划国土委设立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办公室统筹协调整项工作,各区(新区)及各用地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为保证在5年内完成各项工作,将采取“统筹协调、条块结合、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策略。具体说来,以区(新区)为基础调查单位,结合重点工作需求,制定年度调查计划,划分调查区块,按块逐步推进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对学校、医院、部队等用地,由各用地单位主管部门按“条”逐步推进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对各区、各部门的调查计划进行统筹协调。在进度安排方面 ,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率先重点突破政府储备土地、基础农田、机关事业单位用地、国有企业用地、未完善征(转)手续未建设潜力用地等的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

此外,在开展权属调查之前,充分利用已有的房地产权登记、征转地、土地用权划拨或出让等权属来源资料,以及土地利用调查和建筑物调查等数据开展前期清查工作。全面动员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地籍调查,核实每一栋建筑的基础情况和基本信息。

同时,采用地籍调查前置的工作模式,详尽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准确获取土地权属来源情况;在全面实地踏勘基础上,组织开展全覆盖权属调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针对历史遗留土地调查和登记,将以地籍调查结果为依据,按照“区分不同历史时期、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政策”的工作思路,以实现土地确权全覆盖为要求,分类开展土地权属确定工作。暂时不能确认和处理的,推进出台相关确权政策和措施,逐步确认和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对地籍调查确定的宗地进行划界分宗,以宗地为单元分别确定政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控有人的土地权利,依法办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或出具土地权属确定书;对依法确定给政府的土地,在完善补偿手续后,及时纳入储备。

【读特新闻+】

焦点问答

1、为配合地籍调查,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原农村股份合作公司等基层部门应做好哪些工作?

各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原农村股份合作公司等基层单位要发动相关权利人支持与协助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搜集历史档案资料,协助开展权属调查及现场指界,组织开展现场权属争议调解,协助推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确权和登记等工作。

2、地籍调查中接受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做什么?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地籍调查工作,如实回答询问;按要求提供土地、地上建筑物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按照指界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出席指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干扰地籍调查工作,违者依法予以处理。

3、地籍调查过程中,遇到土地权属争议如何处理?

对地籍调查中遇到的土地权属争议,由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工作站及股份合作公司等基层部门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调查人员组织签订权属争议原由书,后续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地籍调查中,用地单位和个人是否要交纳费用?

本次地籍调查工作经费由政府出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需交纳地籍调查费用。

5、申请土地总登记,应该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6、土地总登记的受理地点有哪些?

具体受理地点可查询网站:www.szreorc.com 。

编辑 牧丫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