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超车夺命后当场逃逸,法庭上否认指控!法院判了
上海法治报
2021-05-28 09:29

去年10月17日,上海黄浦,被害人艾某骑电瓶车正常行驶时,被一名超车而过的外卖员毛某撞倒,失控倒向机动车道中央,不幸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死。而毛某转头看到这一切后,逃逸了。日前,被告人毛某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虽然在庭审中他对被指控的事实、罪名均不认可,但面对铁证如山,法院一审判处毛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轿车负次责,已赔40余万

站在被告席的毛某看起来比实际年龄稚嫩一些,他戴一副大黑框眼镜,头发凌乱,神情疲惫,身材瘦小,即便外罩一身白色防护服,背影还是显得很单薄,身体不时微微摇晃。这让他更像是个学业繁重的学生族,但事实上,他是一名为送餐不顾一切“狂飙突进”的外卖员。

“我没撞到他”“就算是我碰到他的,我也没意识到发生了事故。”在庭审中,毛某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且战且退”不断否认。

公诉人指控,去年10月17日下午15时许,毛某通过“饿了么”订餐平台接到一笔外卖送餐订单。15时20分许,其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本市凤阳路靠近黄河路口约20米处,在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时,毛某的电动自行车与艾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造成艾某的车辆失控倒向道路中央,并与对向车道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艾某倒地不起。毛某转头查看后,继续行驶逃离现场。 

“根据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毛某在驾驶过程中,有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车辆、未在距人行横道边缘1.5米范围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等3个违法行为,承担本起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公诉人举证道,并援引证人周姓交警的陈述:“即使毛某没有逃逸行为,他的其他两项违法行为,也应在本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公诉人继续举证:轿车驾驶员报案后,艾某被送医抢救。虽经全力救治,但最终仍不幸去世。10月21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毛某抓获。经鉴定,证实被害人死因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

记者注意到,涉事轿车在本次事故中被认定为承担次要责任,并已通过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家属43万5千元。

翻供也难逃判罚

据毛某到案后,警方制作的多份讯问笔录显示,毛某对其所犯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毛某开始否认上述事实,并在庭审中对被指控的事实、罪名均不认可,继而辩称自己并非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

“根据案发现场的监控显示,毛某后座安装的外卖箱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导致该电动车失控,驾车人身亡。事发后,毛某转头查看后便扬长而去。”公诉人反驳。

黄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可以清晰看出:首先,案发时毛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座所载外卖箱与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擦后晃动明显,且毛某在碰撞发生后有明显转头查看的行为表现;其次,从事故发生时周边商户及行人的表现看,被害人车辆与途经机动车碰撞后倒地的现场声音巨大;结合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所作供述,可以认定毛某是在察觉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的,属交通肇事后逃逸。”

法院认为,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并且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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