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前海发布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
读特记者 王莉英
2019-05-08 23:09

前海进一步扩大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范围,为未来发展吸聚人才。近日修订出台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下称《办法》)对人才的资格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等做了详细规定。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据了解,2012年,前海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根据业内认可、社会公认的市场化认定原则,不拘泥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工作经验等原有的人才评价体系,吸引了一批高端管理人才和紧缺技术人才汇集前海。

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此前规定补贴对象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此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人员范围,将“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和“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等两类人才,纳入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享受个税补贴的范围,凸显前海依托香港、服务香港的定位。

此次修订,还减少了人才认定的审核部门,缩短了审核链条,采取承诺申报制和事后加强抽查监管的方式,监督相关资金发放。

根据《办法》,一般情况下,前海管理局接受以企业或机构为单位的申请材料,申请个人劳务所得可由个人提出申请。

《办法》同时明确,在同一时间段内,已享受前海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的申请人,不再重复享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前海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等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

据了解,《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工作按照《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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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具备的资格

(一)具有外国国籍人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才。

(二)在前海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前海提供独立个人劳务。

(三)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申请年度在前海连续工作已满90天。

(五)申请年度在前海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六)经国家、省级政府、深圳市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属于前海注册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管理或同等层次技术类人才,具备此两种身份之一者。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王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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