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轮着火了,乘客们抓紧时间从后门下车!”5月3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以下简称“大鹏交警大队”)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以下简称“大鹏公安分局”)机训大队巡警,合力扑灭一宗大巴车自燃火警,36名乘客获救,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当天9时30分许,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鹏大队葵冲中队铁骑民警伍智伟带队在巡逻至坪葵路高速路口时,发现一辆装载36人、正在等待红绿灯的旅游大巴右前轮位置冒出白烟并伴有明火,而车上的司机和乘客竟全然不知。伍智伟马上拦停司机让其靠边停车,并联合附近值守的分局机训人员一起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闻讯赶到现场的大鹏交警大队值班领导,现场组织三个小组开展处置工作。由交警和巡警组成的灭火小组在连续使用六瓶灭火器和多瓶矿泉水后,火势还没有完全被扑灭。一位救火队员急中生智,从附近花圃中找出水管进行灭火,最终将火扑灭。交通疏导组成员分别把守道路两端,疏散车辆,指挥交通。保障组人员组织36名下车的游客转移到附近安全地方暂避,并安抚好乘客情绪,保障其安全。
在处置现场火警期间,大鹏交警大队值班领导让大巴司机及时联系旅游公司,安排车辆尽快安全运送乘客到达目的地。警情得到有效处置后,司机及乘客对民警的专业负责和热心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据了解,该大巴车从深圳市体育馆开往大鹏新区东涌海滩,起火原因为车辆右前轮轮毂发热致轮胎起火。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