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今年以来,广东地税联合省国税首次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自动取数,以“计算机生成”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全省78万户企业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公平、客观地反映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守法纳税人“轻装上阵、畅通无阻”,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广东此次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首次将纳税信用评价方式由“人工评定”改革为“计算机生成”,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打破地税、国税数据信息交互传输壁垒,自动生成信用等级,评价过程更透明、效率更高,评价结果与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行为息息相关,公平、客观地反映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正因还责于纳税人,以至于部分传统纳税大户由于存在违法违章等失信记录与A级纳税人失之交臂,而不少小微企业因为依法诚信纳税获评为A级。
此次纳税信用评价先后经初评、企业申请复评等程序,共评出A级纳税人4.38万户(占比5.6%)、B级纳税人43.39万户(占比55.47%)、C级纳税人23.88万户(占比30.54%)、D级纳税人6.57万户(占比8.4%)。
为激励依法诚信纳税,广东地税局会同广东国税局落实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包括按需领用普通发票、优先办理并缩短退税审批时间、享受全省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等一;同时,联合银监、银行推出“税银互动”融资授信服务。
数据显示,广东共对9580户守信纳税人发放贷款304.31亿元,其中,仅2016年上半年就发放贷款154.75亿元。
为惩戒企业纳税失信行为,广东地税局联合广东国税局采取了严格限量供应普通发票、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缩短纳税评估周期、提高稽查抽查检查频次等限制性管理措施,并协同广东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当事人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8月底,广东地税局已向社会公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6宗,对相关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定为D级,并向广东边防总站成功办理边控、续控、撤控案件33宗。
编辑 欧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