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一电信诈骗犯利用套路骗取他人财物,被判刑十年!

深圳坪山法院
2019-04-24 14:23
摘要

见车主走远,守候多时的王某迅速上前拉开车门,拿走车内座位上的男士包,内有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银行卡等物

某天,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尊敬的客户您好,我是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现我公司推出优惠套餐,199元购买两张面值100元的电话充值卡,即可赠送一个随身WiFi和一个按摩理疗仪......”

“这么划算?给我来两套!”

是不是还觉得自己超精打细算的?

别高兴太早,坪山法院审结的一宗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就是用的这个套路。

案件回顾

案中,被告人谢某雇请一批话务人员冒充电信工作人员,给电信公司用户拨打电话,谎称电信公司正在开展套餐优惠活动,花199元可以购买两张面值100元的电话充值卡(实际不能正常使用),并赠送一个随身WiFi、一个按摩理疗仪。犯罪份子利用部分群众“贪小便宜”的心理,以WIFI、按摩仪为诱饵,骗取被害人购买电话充值卡,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从199元开始,诈骗金额最后高达80余万元。

当然,这种犯罪行为,法律肯定会严惩!

法院判决

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接下来提示您,注意这十种高发电信诈骗手段。

十种高发电信诈骗手段

一、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分子假冒公安、检察院或者法院等以涉嫌各种违法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核查资金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子甚至还会制作假“通缉令”,以达到操控被害人的目的。此类诈骗常由台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实施,他们利用台湾与160余个国家和地区免签的便利,将窝点设置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大洋洲等地的国家,并将诈骗目标逐步转向境外华侨及留学生。

为绕开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诈骗分子在拨打诈骗电话时规避“公安局”等敏感词汇,以电话欠费停机、快递包裹有问题等为切入点,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立即以添加“警用QQ”“警用微信”“笔录QQ”等名义,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进行后续联系。

在这类骗局中,骗子能让受害人深信不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能准确说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银行卡号,而这些公民个人信息都是诈骗团伙购买所得。

现在的诈骗“黑科技”不断升级换代,诈骗分子不仅在电话中冒充公检法人员,还诱使受害人安装以假乱真的“公安系统”APP。这类APP打着“公安部”的旗号,完全由受害人自行操作,看似公正、公开,更具迷惑性。

二、代办信用卡、贷款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页、微信群、QQ群等发布可以提升信用卡额度、信用卡套现、办理大额信用卡或办理大额低息贷款等信息,有的假冒银行发送短信,拨打电话邀请持卡人提额,诱导持卡人按照其要求操作,骗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以办理大额低息贷款为饵,通过收取受害人中介费、预付利息、保证金等方式实施诈骗。

三、兼职刷单类诈骗

诈骗分子先是通过网页、论坛、社交软件等渠道广泛发布兼职刷单广告,号称给网店刷单提高商家信誉可以“足不出户、日赚千元”。当受害人轻信其虚假宣传后,诈骗分子即要求受害人在某网络平台上购买特定的物品进行刷单,其中购物所需费用即本金由受害人支付,诈骗分子承诺在交易成功后将本金和报酬一同返还受害人。

在最初几单任务时,诈骗分子会向受害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小额报酬,使其放松警惕。随着受害人刷单量不断增多,诈骗分子最后会以未完成任务量、网络故障等诸多理由不按事先约定返还本金和报酬,而是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单并投入更多的本金,使其越陷越深,直到受害人意识到被骗。

受害人多为大学生等年轻群体,有的甚至被骗十几万,给当事人和家庭都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其学业和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恶劣。

四、冒充熟人领导电话诈骗

受害人接到电话后,诈骗分子直呼其名,并用领导口吻要求“明天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当受害人以为是其某位领导或熟人,并问“是某总、某局长吗?”诈骗分子便作肯定答复。几天后,诈骗分子再次来电,称自己正在开会,找借口要求受害人准备现金送给客人。稍后,诈骗分子会要求改为向某账号转账汇款,此后继续冒充领导或熟人实施诈骗,直到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

五、冒充网购客服退款诈骗

受害人接到电话后,诈骗分子自称是淘宝、京东或其他购物平台的客服或卖家,可以详细报出受害人的个人订单信息,并称订单无效要“退款”或者“退货给补偿”等,引诱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或引导受害人扫描二维码等,将钱卷入自己的账户。

六、QQ(微信)冒充老板(亲友)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假冒企业老板的微信、QQ等,添加企业财务人员为好友,随后,模仿老板的口吻向财务人员下达转账指令,又或者将财务人员被拉进所谓“公司高管群”,让财务人员信以为真,将钱款打入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

七、网络招嫖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利用虚拟定位软件在繁华地带发布色诱信息,引诱招嫖人,一旦有人上钩,就会在上门服务之前,以先交保证金、交通费等名索要红包,实施诈骗。

八、投资理财诈骗

诈骗分子在社交平台鼓吹自己能准确预测股票、期货等的涨跌,塑造所谓的“专家”“大师”“白富美”形象,有的诱骗受害人参与投资,收取高额“会员费”“服务费”;有的推销各类“荐股软件” “荐股平台”,以“免费使用”和“高盈利”为诱饵,将用户导流到软件平台,参与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现货交易或境外期货交易,其实这些交易系统都是伪造的。骗子可以在后台实时操纵行情,伪造交易记录,骗取受害人大量资金。

九、征婚交友诈骗

诈骗分子将自己伪装成为相貌堂堂的成功男士或者美丽可爱的年轻女子,通过相亲网站、漂流瓶、摇一摇等方式与受害人结识,并迅速与受害人网恋,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以各种借口向受害人借钱,甚至诱惑被害人参与网络赌博、网上购买彩票、网上投资等,骗取钱款。

十、机票改签诈骗

受害人订购机票后,收到诈骗分子发来的“飞机故障或天气原因航班取消,与客服电话联系”的短信。当受害人与短信中的诈骗分子假冒的“客服”电话联系后,“客服”会引导受害人在支付宝或微信钱包进行操作,在“转账平台”上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和验证码,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转到骗子账户。

编辑 赵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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