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一稿)》在内的多项重要法规案提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乔家华、贺海涛、彭海斌,秘书长石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文,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物业管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去年8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受到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多次与政府职能部门、律师代表、居民代表、行业协会等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条例 “二审稿”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对社会关注的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等问题作出规定。
本次常委会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草案)》《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修改一稿)》等法规案提请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深圳市2019年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深圳市2018年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等。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