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款就要“被捕”?深圳公安局破获“假警察”诈骗案
晶报
2019-04-23 09:35

民警及时阻止单女士受骗

诈骗人员伪造的证件和拘捕令

诈骗人员伪造的证件和拘捕令

近日,在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的大院门口,一名女子长时间来回踱步,还不时往派出所内张望。女子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将女子请进派出所,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及时制止了一宗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经了解,这名在派出所门口徘徊的女士姓单,来自湖南,在新湖街道的一家公司上班。单女士告诉民警,4月14日突然收到了来自湖南老家、自称是“市公安局刑侦队李丰警官”的短信,这名“李警官”通知单女士,其因涉嫌洗钱已经被批准“拘捕”。单女士需要向指定账户打款证明,否则将马上被警方“拘捕”。

老实本分的单女士瞬间慌了神,左思右想却没回想起做过任何违法的事,不应该被警方“拘捕”。可“李警官”发送给自己的“拘捕令”及“政府网页截图”上确实是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纠结一整晚后,不放心的单女士准备前往辖区派出所问个究竟。可走到派出所门口,单女士又担心了起来,害怕自己真的有事,更害怕“李警官”已经来到派出所了,所以一直在门口徘徊,不敢进派出所。

民警在知晓单女士的困惑后,便让其提供“李警官”的证件及“拘捕证”的信息。民警告诉单女士在法律上是没有“拘捕令”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是拘留证,检察院签发的是逮捕证。而且不管是公安机关,还是法检部门办案,都不需要向所谓的公共账户或安全账户进行打款证明的,所有要求转账证明的,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陷阱。

随后,民警耐心地向单女士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列举了冒充公检法诈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单女士提高警惕。听完民警的以案说法后,单女士恍然大悟。而民警的细心和热情更是打开了单女士的心结。临行前,民警肯定了单女士主动来派出所询问的行为,并提醒其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学习、提高防范技巧,有疑问及时向派出所询问、报案。

编辑 廖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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