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这3种情况即便没有醉驾,也会成为醉驾“同案犯”!
读特记者 解树森
2019-04-12 10:24

记者昨日获悉,3月份,深圳交警共查处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349宗。记者了解到,在3种情况下,即便没有喝酒开车,也有可能成为醉驾“同案犯”被刑事拘留。

4月6日0时19分,交警在龙华区梅龙大道清湖小学路段进行猎虎行动时,发现粤S号牌小型机动车驾驶员张某欣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对张某欣进行酒精测试。

经检测,张某欣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4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为113.3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调查中,民警发现张某欣所驾驶的车辆并非张某欣所有,而是车中的乘客张某。

事发前晚21时许,张某欣、张某和四个朋友在龙华区一家烤吧吃饭喝酒,喝了不少啤酒。吃完饭后已是4月6日0时许,张某欣觉得自己喝得不多,路程比较近,路线也比较熟,就取得了张某的粤S号牌小车钥匙开起了车。而车主张某,明知张某欣饮酒仍然把车钥匙交给了他。

交警部门表示,张某欣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的行为涉嫌共同犯罪,两人均被刑事拘留。记者了解到,有3种情况,即便没有喝酒开车,也有可能成为醉驾“同案犯”被刑事拘留。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据介绍,3月(时间截至3月29日,不含深汕合作区),深圳交警在涉酒整治行动中共有效排查车辆383687辆次,日均有效排查13230.59辆次,同比2月份增加13.29%,主动查处酒后驾驶528宗、醉酒驾驶349宗。

编辑 胡玮莹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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