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火最高罚3000!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文明祭扫
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李云
2019-04-03 19:21
收录于专题: 应急城事

清明节即将到来,市民祭扫活动频繁,加之近期天气干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日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民文明祭扫,注意防火安全。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祭扫时尽量不要动用明火,特别是在山林、草原动火,极易失控引发火灾;祭扫活动中,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时应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等,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在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接触火源;此外,在山林祭扫期间,一旦发现火情,市民不要擅自扑救,尽快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拨打电话12119、110、119报警。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林地及其边缘三十米范围的森林防火区内,禁止包括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在内的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野外用火,将对个人处以200-3000元罚款,对于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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